计划财务处关于加快推进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
  
 2020年已进入第三季度,在疫情因素的影响下,学校大部分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较往年同期缓慢,预算执行率较低。
 为应对特殊时期的财政收支严峻形势,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2020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》,针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提出新要求: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,9月底前未启动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的,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一律交回省级财政;已分配下达省直单位截至11月底未支出资金,原则上收回省级财政。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不再执行以往两年使用期限的说法(详情请在“下载专区”里下载“财政资金项目使用期限表”查看)。
 为避免资金收回风险,确保预算顺利执行,请相关项目按照“谁使用资金谁负责、谁的项目谁推进”的原则,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,克服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预算执行困难,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,按时完成支付结算。
 另外,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,请相关人员于9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提交到国有资产处,履行政府采购手续。
 计划财务处
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
 附件:
 项目使用期限表
 
  
   
    
     项目类别  | 
     以前年度使用期限  | 
     2020年暂定使用期限  | 
    
    
     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  | 
     项目年份,最多不超5年  | 
     项目年份,最多不超5年  | 
    
    
   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2年  | 
    
    
     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2年  | 
    
    
     211/部委共建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教育厅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19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19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基本科研业务费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学生就业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防疫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预计1年  | 
    
    
     大修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不确定  | 
    
    
     双一流专项资金  | 
     3  | 
     不确定  | 
    
    
     头雁专项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不确定  | 
    
    
     科技创新基地奖励资金  | 
     2  | 
     不确定  |